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会同县第二届“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县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营造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道德风尚,为加快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 “全国生态名县、区域工业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幸福和谐家园”发展战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会同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由县委副书记周汝谦担任顾问,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欧阳海峰担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怀玉担任,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武部政工科、教育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为成员单位。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行政中心C区5楼),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传真):0745—8877907,电子邮箱:htwmb@163.com )。
三、申报类别与具体标准
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四、参选范围
1.所有会同县居民,包括长期在会同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五、推荐表彰程序
1.宣传推荐阶段(2015年5月—2015年8月31日)
各乡镇和单位对评选表彰活动进行深入宣传,在群众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候选人,填报《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三份,填写好推荐类别,表内填写300字事迹概要,贴一寸免冠彩照),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15年8月31日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各乡镇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名额原则上每类人选1名;其他单位不限类别,可推荐1人以上。各乡镇和单位要按照推荐评选标准和要求,优中选优,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在候选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行政村)进行公示,确保推荐质量。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也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2.初选评审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提出15人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县电视台、会同新闻网、会同之窗网站和“会同新闻网”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广大市民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广泛投票。
3.评选表彰阶段(2015年底)
县活动组委会组织组委会成员及10名公众评审员进行集中评审,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我县10名道德模范人选(原则上每类2人),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把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崇高道德风尚的重要抓手,把推荐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道德素质、深化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过程。
2.面向基层,发动群众。评选推荐工作要立足基层一线,深入挖掘群众当中践行高尚道德品质的优秀典范,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道德模范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强化宣传,突出示范。各乡镇和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推荐评选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崇高品德,大力推崇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4.加强考核,扎实推进。此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将纳入绩效考核、省级文明县城创建评优和文明乡镇(村)、文明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
附:会同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会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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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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