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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锦旗赞司法——法院、司法局联手调解化纠纷

作者:杨丽颖 编辑:redcloud 2015-07-13 09:10:50

  

 

  会同新闻网讯 7月9日,供销社退休的张培珍与92岁的母亲制作了两面锦旗,一面写有“赠给县法院米院长”,“为民办事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一面写有“赠给林城司法所”,“法律援助仗义扶弱 人民调解情暖人间”。她们拿着锦旗来到县法院和林城司法所,感谢工作人员帮她打赢了官司,化解了家庭矛盾。

  据了解, 2003年,张阿姨的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合而到法院诉讼调解离婚,仅一岁半的小春判给了女儿,双方协商的抚养费是每月150元。因女儿当时患有偏执性精神分裂症,且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抚养小春的重担就落到了外婆张培珍身上。张培珍从小春1岁半开始就一直独立抚养他,现在已经过去十多个年头了,由于两个家庭积累了比较厚的矛盾,孩子的抚养费迟迟没有到位。为讨要抚养费,张阿姨曾在2007年将小春父亲打伤,经过法院审理,张阿姨需赔付医疗等费用7653元。张阿姨是原攀龙桥供销社的一名下岗职工,直到2012,张阿姨才领到一点微薄的退休金。正因张培珍确实没有赔偿能力,小春父亲的赔偿费也一直拖到了现在。为了外孙小春,张阿姨放弃了退休的安逸,还得罪了儿孙。仅有的退休金,要抚养外孙还要给女儿治病,这些年家里一贫如洗,还欠了几十万元的外债。

  2014年小春妈妈先后3次送到怀化四医院医治,花费二万多元。又值外孙小春开学交钱,不堪重负的张阿姨找到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希望给小春追加抚养费。经过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林城司法所向所长承办了这件法律援助案,并于6月20日接受张阿姨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并打赢了官司,追加了抚养费至每月600元。

  被打的小春爸爸提出要抵扣抚养费。张阿姨眼看着小春的抚养费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于是找到林城司法所哭诉。看着这位老妈妈的为难之处,向所长又琢磨着跟小春父亲沟通,并暗下决心要帮助他们化解矛盾。在她多方奔走后,向所长得到了法院院长米久松的大力支持,他们随即远赴辰溪化解这两个家庭的矛盾。今年5月15日,米院长与司法所向所长顶着大暴雨如约赶到辰溪,刚好小春的爸爸生病住院了。来到医院后,米院长与向所长看望了小春的爸爸,并转交了小春给爸爸的书信。

  在信中小春写道:

  今天我挥泪诚恳的请求您,请您到法院撤诉!

  爸爸啊,天地良心,我生下来就是外婆带大,现在我慢慢长大成人,看到外婆好辛苦、好累,挥尽心血把我抚养成人,为人给我妈妈医病,又要供我读书穿衣吃饭看病、上学等,为了我和妈妈,我外婆现在欠债几十万元、负债累累、我面临着失学危机,我和妈妈一年需要住几次院。每当我生病住院时,都是外婆守候在我身旁。每当学校开学时总是外婆带我去报名,学校开家长会时,总是我外婆参加,一天到晚为我洗衣、做饭。爸爸啊,我这14年来用了我外婆多少钱啊!

  等小春父亲看过信后,米院长与向所长又从法律到亲情,从权力到责任,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希望小春爸爸能体谅含辛茹苦的张阿姨,看在她白发苍苍还在照顾女儿和外孙的份上,希望梁某刚能放弃对张培珍赔偿金的追付。

  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4日,张培珍收到一笔银行转帐款7800元,这是外孙小春的父亲寄来的抚养费。收到抚养费,张培珍这样感谢道:“帮我解决最大的问题就是把我两家的矛盾解决了。为了我两家的事,法官、律师不公给开了庭,还为我的家务事东奔西跑,太负责了,太让我感动了,我张培珍打了十多年的官司,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好人,真是有福气。”

作者:杨丽颖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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