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同新闻网讯 7月30日上午,会同法院联合乡镇、林管站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就炮团乡某村一起因林权归属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勘查。
原告唐某甲在自认为拥有林权的林地种植林木,而被告唐某乙等四人对原告的山林权属持有异议。原告认为被告方烧毁林木、造成其经济损失,遂以非法占有、侵害林地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面对双方在林权归属问题上存在的较大争议,该院林业庭承办法官坚持实地勘查、耐心走访,到争议山场倾听各方陈述,深入了解纠纷产生的背景、原因,并组织当事人以及林业技术人员核实事实、证据,向当事人详细阐述森林法律、法规关于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法律规定,力争在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形成引导合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山场、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该院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作者:王湘辉 杨思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