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讯(通讯员 聂远林 李林)为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乡镇区划调整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日前会同县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联合通告,以“六个严禁”切实维护乡镇区划调整期间社会稳定。
一是严禁煽动、组织群众干扰、阻碍、影响区划调整工作。
二是严禁煽动、串联、胁迫、诱使、组织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
三是严禁在集镇、居民区、农贸市场、公路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悬挂影响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标语、传单、横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堵交通,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
四是严禁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未经许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是严禁利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插手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实施违法活动。
六是严禁有其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对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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