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新闻网讯(通讯员 林玉洁 廖芳云)11月24日,会同法院安检值班队领导杨鹏翔带领协警龙刚、梁峰对本院进出人员及车辆进行安检。上午8点40分左右,龙刚在对身份证号码为433029********0415的当事人梁某某进行安检,当金属探测仪扫至其腰间时,金属探测仪发出警报,安检人员发现其腰间的钥匙扣上挂着一把银色、长约十公分、带血槽的小刀,属管制刀具。安检人员立刻向当事人说明:“根据相关规定,管制刀具不准带入法院,并要予以收缴。”被检人员声称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因无知才将刀具带到法院来的,经过此次检查,对法院的安检工作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保证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危爆物品。同时,对自己携带刀具的行为进行口头检查,并积极配合安检人员办理相关的管制刀具收缴手续。
一直以来,一些群众将法院的安检行为误解为故意刁难,是门难进的做法。其实不然,法院之所以设置安检,主要是为了维护法院的正常秩序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如果不进行安检或安检不严格,对当事人乃至诉讼秩序都会形成潜在的威胁。
今后,该院在加强安检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大对法院安检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明白安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加强安检工作人员的培训,注重安检工作方式,避免给人以生、冷、硬、横的感觉,实现一条能够让人民信服,也能实现安检目的的安检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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