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生姜出口畅销。沅水流域的生姜生产迅猛发展,辰州“六帮”特别是会同、洪江、黔阳一带的木商,有的转为姜商。每天有成百的姜船沿沅水而下,直抵常德、陬溪。常德府商界为了适应这一发展,在陬溪下边扩建一座姜码头。
码头建成后,制订了一系列苛刻条款。最厉害的是不准上河的姜船靠岸,要通过当地二道、三道贩子的层层盘剥后,才可把生姜送达销售点。在辗转过程中,生姜干枯、生意亏本。上河姜商在如此处境下,都寄望于杨总管想办法。
一天,杨有荣开怀畅饮,待有几分醉意时,叫来仆人吩咐说:“我的酒已经喝够了,你给我带上三千五百两银子,同我上街头逛逛。”仆人照办。杨总管未醉装醉,东歪西倒,口中念念有词:“老爷今天喝够了,要去逛游逛游。”忽然路过一家打击乐器店,他进店便指着一面大铜锣道:“那东西要多少银子?”店家说:“要白银五两”。他回头对仆人说:“快给他五两”。他自己左手提铜锣,右手持槌子,走几步又敲几下,口里念念有词:“老爷今朝喝够了,要去逛游逛游!”追着他看把戏的人好象两条长龙。一路之上碰着什么就买什么,如水果啦,香糖啦,就叫仆人多买些,分给看热闹的人吃,他逛了一条街又一条街,转弯抹角,来到了姜码头。看到正码头上,有一块横直五六丈的空坪。他走到坪中央,把铜锣伏在地上,自己一屁股坐在铜锣上,槌子仍在铜锣边敲打不停,放声大喊道:“这块宝地是谁家的呀,我要买这一锣之地坐它三年五载,给他三千两银子呀!就这样叫喊了老半天之后,才见一位管家先生,大模大样地走过来,问道:“你不是六帮总管杨老爷么?今天为什么这样喝多了。”杨说:“我不醉呀!我是要买这一锣之地,给他三千两白银呀?”那人又问:“你不后悔吗?”杨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岂有后悔之理!”那人认为占便宜的机会来了,马上请杨总管随他回府,并把当地绅士、地保请来,对杨说:“看你是六帮总管,不会妄言,生意就如此成交了,不会后悔吧?”杨说:“请写契约为据。”那人马上拿出纸笔,契约一挥而就。上面写道:“具契约人某某,原以姜码头一锣之地卖给六帮总管杨有荣,双方凭中人言定,价款为白银三千两,一次付清,日后双方决无后悔,空口无凭,特立字为据。”绅士地保们一一画押之后,递给杨总管。杨即令仆人点清三千两白银献上,又叫仆人赶快回会馆取银子一千两,给参加画押人,各付白银一百两,大家道谢躬身而别。
且说杨有荣取得了“一锣之地“的契约回馆后,当晚召开“六帮?联席会议。三天后,就在那一锣之地修建辰州姜行。那卖地的老板和地保们出面制止,双方争执不休,把官司打到桃源县衙。甲方认为一锣之地,横直不到两尺;而乙方则认为一锣之地不是伏锣之地,而是敲一槌锣,声音所能听到的地方都是买地。双方争执相距太远,县衙不能解决,又把官司打上常德府。府台听了双方所述的理由之后,对甲方说:“契约明写着一锣之地,显然不止两尺。况且三千白银决不能以二尺之地了事。看来你那空坪应判给乙方。”反过来又对乙方说:“你们的一锣之地以锣声为准,且不占去了大半个陬溪么?三千之数,未免太少了吧?”乙方说:“我就只要整个姜码头。”府台说:“好,听本府判决,”府台判笔一挥:甲方之空地全部出售给乙方营建姜行,不复异议,姜码头允许六帮姜船靠岸,任其装卸货物,不得再挑事端,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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