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现场
会同新闻网1月8日讯( 记者 朱毅 通讯员 侯平刚 杨晓东)1月7日,县城管执法大队联合交警、运管等执法部门,查获一台装有液化气222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厢式货车,及时拆除一枚隐藏在城区的“定时炸弹”。
现场卸下222只液化气钢瓶
接市民举报,县电力公司路段停有一辆涉嫌装有液化气钢瓶的厢式货车,车身并无明显危险品运输的警示标志。县城管执法大队联合交警、运管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检查,确认该车厢内装有大量液化气钢瓶。执法人员将车辆移至县中民燃气公司,在县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开锁取证,从车厢内卸下222只液化气钢瓶,每瓶装12斤。整个执法过程中,车主及驾驶员一直未出现,也始终联系不上。
目前,涉事车辆及液化气钢瓶已被扣押保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县城管执法大队燃气办执法人员温馨提示市民:
1、所谓“黑气”,是指非燃气企业和无《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登记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2、“黑气”的特点主要是:重量不足,气质低劣,使用不合格的、报废的、超期未检验的钢瓶充装。
3、“黑气”经营者在安全设施上不投入,逃避税收,以“低价”吸引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购买,严重影响到客户的利益和人身安全,特别是“黑气”经营者在居民区设立秘密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间距,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居民区的安全。
4、“黑气”的经营方式主要为在小杂货店面摆放一两个钢瓶卖气;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利用微型车做为流动的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
1、所谓“黑气”,是指非燃气企业和无《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登记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2、“黑气”的特点主要是:重量不足,气质低劣,使用不合格的、报废的、超期未检验的钢瓶充装。
3、“黑气”经营者在安全设施上不投入,逃避税收,以“低价”吸引一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购买,严重影响到客户的利益和人身安全,特别是“黑气”经营者在居民区设立秘密瓶库,无安全设施和安全间距,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居民区的安全。
4、“黑气”的经营方式主要为在小杂货店面摆放一两个钢瓶卖气;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利用微型车做为流动的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