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辉等11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责令赔退违法所得。
本案已于6月16日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7年,以被告人李某辉为首,重要成员被告人李某平、杨某旭、曾某林、李某成、张某明、甄某胜、袁某、刘某涛、杨某波等较为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硬拿、强行占用他人土地,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经营;采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投标;利用他人资质,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会同法院将认真贯彻各级关于专项斗争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推进“六清行动”,遏制黑恶势力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本网讯
作者:吴云沙
编辑: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