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我县召开的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获悉,自2020年9月29日零时起城区实行集中治丧,集中治丧范围内的丧事活动统一到县殡仪馆举行。
据了解,城区实行集中治丧,规范土葬,提倡火葬,县殡仪馆为集中治丧范围内合法治丧、吊唁场所,从事治丧服务活动。集中治丧范围东由一中沿环城路至岩头高速路口,西至教师进修学校,南由水坪溪至县委党校,北至水岸绿城。大力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丧。在殡仪馆治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天。治丧3天以内的免收殡仪车接、送遗体费和悼念厅租用费用,超过3天的不享受前3天免费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属于公益属性,主要包括遗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整容、防腐、悼念厅等服务项目。同时实施殡葬救助政策,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去世后,其亲属或单位、村可申请殡葬救助。
在集中治丧范围内禁止搭灵堂、灵棚;禁止治丧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抬灵柩、花圈、“猪羊祭”等途径县城集中治丧范围;禁止出殡沿途抛撒冥币、冥钱、敲锣打鼓、吹奏哀乐;禁止送葬车队阻塞妨碍交通。
来源:本网讯
作者:梁梦银
编辑:许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