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会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会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会同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3.审查和批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4.听取和审查会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会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
9.听取和审查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的报告;
10.听取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通过2022年会同县民生实事项目;
11.审议通过《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12.选举会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会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和会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13.选举会同县出席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4.组织本次大会选举和通过的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15.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关于加强会同县渔业资源保护的决议>的决定(草案)》;
16.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要调整日期,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会同新闻网
编辑:王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