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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老师也可当“教授”,湖南教师职业发展有了“绿色通道”

编辑:redcloud 2016-09-07 17: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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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同新闻网9月7日讯(记者 何乐川) 今日,笔者获悉,湖南省人社厅官网日前公布了《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9月5日,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其“在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在幼儿园新设置副高级职称”的信息备受关注。

  据了解,这次改革将在全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把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分别对应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教师。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其评价标准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将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且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行职称(职务)“即评即聘”,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根据该《方案》进度安排,10月底前,将完成现有在岗人员职称过渡;12月底前,将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新体系下的首次评审。

  此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打破此前中学老师职称最高只能到副高、小学老师职称最高是中级的职业发展“天花板”,为广大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打通了“绿色通道”,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了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对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吸引高素质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造就中小学领域的教育教学专家,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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