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会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馈,在辖区内发现日前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所述车辆,已予以扣押,通知法院办理相关扣押手续。接报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执行团队奔赴扣押现场。
车主系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双方在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的情况下,被执行人并未按协议内容履行。鉴于被执行人的违约行为,执行员李东洪如实将情况向执行法官反馈,合议庭作出了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裁定。在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久,便接到了反馈信息,交警大队协助该院顺利扣押了被执行人车辆。
通过此次法院与交警部门的有力配合,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的威慑力,有效克服了长期以来车难控的工作难题,不仅给被执行人予以震慑,同时也给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以警示,失信被执行人切勿再抱侥幸心理,当及时履行法律义务。
来源:本网讯
作者:通讯员 谭 晶
编辑:付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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