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同县公安局工作发现,宋某将本人及其他人的支付宝及支付宝二维码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吴某用于收取诈骗资金。
获取这一线索后,会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网安大队迅速将宋某传唤至公安局当面进行核查。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宋某在2020年8月份至2021年1月份期间,明知吴某在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仍然将其本人及他人的支付宝和支付宝二维码提供给吴某用于收取诈骗资金。且诈骗资金进入其提供的支付宝后,由宋某持本人使用手机将诈骗资金转出给吴某。经初查,其提供的支付宝及支付宝二维码共计收取诈骗资金15万余元。宋某现涉嫌犯罪已被会同县公安局移送浙江绍兴公安机关。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唐丽
编辑:甄叙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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